北京市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3-07-10
北京市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


各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、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:

  为做好北京市202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鉴定范围

  2021年,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(简称鉴定机构)可申报开展保安员、焊工2个职业的技能鉴定。

  二、鉴定试题

  各鉴定机构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时,试题须从“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北京分库”中抽取。

  三、时间安排

  (一)各鉴定机构在组织鉴定时,可按照时间、人员集中的原则,每个职业鉴定人数不少于30人,于鉴定前20个工作日,向北京市鉴定管理中心鉴定指导科提交专场鉴定申请,经备案后,组织专场鉴定。

  (二)科目鉴定安排。操作技能鉴定安排在本鉴定计划理论知识鉴定后1个月内完成,综合评审安排在本鉴定计划理论知识鉴定后2个月内完成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各鉴定机构、区鉴定管理中心应分别按照《国家职业标准》的申报条件,对各职业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、复审。

  (二)各鉴定机构拟新增实操场地时,应于操作技能鉴定前60个工作日,向市鉴定管理中心专家管理科提交实操场地备案申请材料。经市鉴定管理中心同意后,方可开展鉴定。

  (三)各鉴定机构在执行《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京职技鉴发〔2020〕5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,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按照《北京市2021年度职业技能评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》,严格规范鉴定流程,强化安全管理,加强疫情防控,确保鉴定安全。

  (四)如遇国家政策调整,将对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另行通知。

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本文出自:
https://www.beijing.gov.cn/fuwu/bmfw/pxjy/pxjyggts/202103/t20210329_233098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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